一個神經大條的女孩,20到中的年紀,[所謂]大公司的文職人員,不喜歡每天要在眼簾上裝假狗、要在臉上舖英泥,每一早都要面部大工程一番。睡夠了,只消20分鐘刷牙洗面換衣服再奔跑出門,然後全程車途上都只是發白日夢,幻想何時才可以跑去旅行。上班了,討厭要定時定候在公司門口拍拍卡,有點像科幻電影裡那種被壓抑、被政府操控的超現代社會。然後,忘我的工作,排山倒海式的思考,上級轟炸式的怨言,日復晚,晏復夜。恕我不能和文件電腦交心做朋友,形影不離,也沒有令我有太大的成就感、特別的快樂。20年、30年後,這樣的活下去,可能有天開著[陳]法拉利馳騁,到半島喝杯陳豪咖啡,錢是多了,戶口富有,心裡貧窮。有時候,總覺得有些人失去了靈魂。吃意大利菜,手機拍拍大頭照,facebook上炫一炫耀,虛一虛榮,心靈便得到快樂。我們對生活的追求,原來就只不過是物質上的滿足嗎?

可能別人會笑我寒酸,就是不會用一千元買一個手袋,偏偏只愛拿著個價值幾十元的包包出門。這種生活,我自豪。自豪沒有為添加更多廢物,自豪沒有被物質的社會觀念所感化。不會夢想當什麼有名有利有地位的CEO,不想迫人加班,變成別人的大魔頭;不想盲目成為牟利公司的機器,只為賺錢,卻從無助人。只想活得快樂,活得有意義,活著懂得知足。我的快樂,從來不是建基於什麼大紅大紫的玫瑰花,而是簡單地兩小口毫不拘謹的在茶餐廳吃奶油多士。手上的玫瑰始終會凋謝,無名指上的訂婚介指再閃再貴也是會放在首飾箱裡發霉。同樣地,再貴的HAUTE COUTURE穿上身也不會有多快樂,但如果可以讓我在一片大草原上像個小孩的奔跑,儘管只是一件純白的小背心、牛仔褲,那種自由自在才是人生中最大的快樂。那種回憶,才是會在你心裡纏繞一輩子。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