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房子對別人來說可能非常平凡,又不華麗,但對我,這是在美國居住了整整三年的家。在離鄉別井的四年美國生活,家人不在我身邊,這個就是我能感到家庭溫暖的避風港。


這是我第二個的寄宿家庭。說真的,轉到別的寄宿家庭是個冒險,沒人能擔保新的寄宿家庭一定比之前的好。每個決定也影響著我的將來。但是,我還是決定搬到這兒,跟這個寄宿家庭一起生活。

能成為友好的朋友要投契,要當一起生活的同屋更需要磨合。他們一家五口跟我沒有任何血緣,但由我搬進去開始,他們就待我像親家人一樣。在我而言,頭兩年每天要7點起床,又要轉乘、等公車,差不多要一小時才回到學校,然後每天都冒著黑走過那又昏暗又危險的路回家。對比起第一個寄宿家庭,只需要半個小時就能回到家,環境考量上根本沒有優勢。當時有很多朋友都問:「為甚麼不搬出來住?為甚麼要搬到那麼遠的寄宿家庭?」初時,我只會簡單地說:「我想改變環境。」跟這寄宿家庭生活了一陣子後,我會開玩笑地說著:「它能給我家庭溫暖。」雖然開玩笑地說著,但這全是真心的說話。

「思鄉」這兩個字很老套,但如果你也曾經出外居住了一段時間,也會發覺原來「思鄉」這東西是真實存在,尤其是夜䦨人靜,或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思鄉」的存在感特別強。我人生最困惑的是在剛剛去美國的第一年,因為感到孤單、認為自己的性格不討好,旁邊的朋友不太合得來,比起以前在香港到處都是朋友,我常常質疑決定去美國升學是不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本著住在寄宿家庭可以訓練一口流利的英語(至少不會連說的機會也沒有),晚餐後跟他們看看電視、聊聊瑣碎事,除了閒聊外,也更深入討論一些人生的事情。起初我總是覺得用不是母語很難表達自己真實的一面,慢慢我發覺國籍不是那麼重要,而是看那個人跟你投不投契。從他們的身上學習英語,也學習了很多正面、積極的態度。(雖然有人會說美國人最會就是「裝」,但我是能用心感受他們對我的關懷和照顧的。)沒有他們,我可能捱不夠四年就哭著說我想回香港不想待在美國讀書,也可能成為隨波逐流的一個,沒有現在那麼灑脫的「做自己」。比起住客,我和他們的關係像朋友,也像家人。

看到他們已搬出這個3816的地段,正準備把這房屋賣掉。這個跟我度過甜酸苦辣、春夏秋冬歡笑、溫馨、忍耐、淚水⋯⋯我在留言欄寫著「Tons of good memories 」,感謝他們曾經給我這段美好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