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管理扣分制把噪音滋擾列為扣分項目,現時扣7分,兩年內累積16分可被發出終止租約通知。一名獨居公屋女住戶在Facebook稱樓上噪音持續半年,並問「我可唔可以報警?」,引來大批網民討論。
噪音屬扣分項目 初犯先勸諭或警告
按屋邨管理扣分制的處理流程,初犯或經調查屬實的個案,屋邨辦事處會作口頭勸諭或發出警告信,重複或未見改善的個案才會扣分。有網民認為現時沒有條例可以為噪音扣分,指要扣分須由環保署上門量度分貝。
住戶稱半年來全日受扑鑿噪音困擾
她稱噪音自今年4月開始,全日有人在樓上扑鑿地板,由清晨至晚上八九時,廚房、廁所、騎樓及大廳地面均受影響。她懷疑對方按她作息針對,推斷樓上憑舊式高水箱沖廁聲得知她在家,沖廁後天花不同位置便傳來大力敲擊,早上7時更在她床正上方響起。
她稱投訴七八次未解決 主任建議搬遷
她稱向主任投訴7至8次,每次獲調遷表格與屋邨名單,勸她搬走。母親過世後她獨居,稱即使有錄音證據及投訴信,情況仍未解決,其後失控、報復加劇,瀕臨崩潰,怕被認出住址。她從保安得悉樓上是60多歲女子,懷疑對方精神有問題。
網民提醒採激烈行動前核實來源
有網民提醒,香港多層樓宇的聲音有時向上傳,未必來自正上方單位,應在採取激烈行動前徹底核實來源。亦有人留言「報警、報東張、報房署總部,三管齊下,結果會令人知道誰是誰非。」另有居民認為若獲安排調遷應接受,始終調遷須有合理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