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途人稱在台灣誠品生活南西店內,目睹一對男女在書架旁做出猥褻行為約10分鐘,她低聲質問男方後令對方停止,並把經過寫在Threads,指當時附近有店員坐着,相關照片亦在網上流傳。
女途人稱店員在旁 男方仍伸手入裙
該名女途人在帖文中稱,附近有店員坐着,男方仍然在書架旁把手探入女方裙內,前後撫摸其私密部位。女方當時看似受制,兩人也沒有因店員在場而收斂,情況維持約10分鐘。她亦提到自己當日開開心心逛街,並沒有想看到這種場面。
一句質問令男方停手 照片見手部位置
她之後輕聲問男方:「你們要不要乾脆去開房間,在公共場合做這種事嘔不嘔心?」女途人稱最終成功令男方停止動作。網上流傳的照片拍到男方穿黑色短袖上衣、女方穿超短裙,他站在她背後抱住她,手放在疑似私密部位。
台灣刑法第234條 最高可囚1年或罰金
台灣《刑法》第16章「妨害風化罪」第234條針對公然作出的猥褻行為,列明行為人須有意圖供人觀覽。罪成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故同類行為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
網民震驚 大多批評男方不尊重女友
帖文流傳後,網民震驚,大多批評男方離譜、毫不尊重女友。亦有人留言指「男方很不尊重女性,在公共場合把女性當玩物」,以及「愛的前提是尊重」,認為男方若真心喜歡對方,應尊重和保護她。部分網民則讚女途人肯出頭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