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二日早上,一名來港升學的內地生租客在學生公寓開窗通風時,整扇鋁窗突然飛脫,她抓住窗框支撐足足三十分鐘才把窗抬回,窗下正是屋苑兒童遊樂場,事後她以「在香港學生公寓租的竟然是致命危樓」為題在小紅書發文。
開窗一刻鋁窗脫落 事主稱窗下是兒童遊樂場
她原意只是開窗通風,整扇鋁窗卻突然脫落飛墮。她指若當時手滑或力氣不足,墮下的鋁窗隨時可能擊中樓下兒童。事後她稱留下心理陰影,多晚失眠,反覆回想當時畫面,一想到若沒抓穩或釀成悲劇,會一輩子活在愧疚中。
入住兩個月接連遇隱患 熱水器失控後疑煤氣洩漏
來港升學的內地生不少選擇標榜設備齊全的學生公寓。她入住約兩個月內接連遇上多項安全隱患,十月初熱水器完全失控,水溫忽冷忽熱;師傅檢查後稱疑似煤氣洩漏並關閉總閥,家中食水及煤氣中斷,無法煮飯、沒熱水洗澡,維修一再拖延,亦憂明火或電器爆炸。
客服被指歸咎租客 網民質疑學生公寓營運
客服反指事故是租客問題,稱只提供住宿,不保證設施安全。事主亦籲他人直接避雷,指公寓連基本人身安全都保證不了。網民同情她並批評客服卸責,支持她追究;亦有人指學生公寓標籤是陷阱,營運者多為二、三房東,單位多屬樓齡五、六十年的唐樓,曾有詐騙捲款。
鋁窗與氣體安全法例 租客投訴途徑
《建築物條例》訂明業主須確保鋁窗等結構安全;《氣體安全條例》規管熱水爐氣體洩漏;《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指,容許物件從樓宇墮下危及公眾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遇嚴重危險而管理方拒處理,應向屋宇署、機電署及消委會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