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車未看核准畫面查票結果顯示失效
事主在小紅書憶述,當日趕車回家前曾在頭等核准器拍卡,但因戴着耳機及未有查看屏幕,未能確認登記是否成功。列車開出後,港鐵職員進入車廂查票,讀卡機卻顯示她沒有有效頭等紀錄;另一名職員再次檢查,結果仍然相同。她雖多次強調自己確曾拍卡,亦表示可翻查閉路電視及過往乘車紀錄,但職員指出,把卡靠近核准器不等於交易成功,最終將她帶下車跟進。
事件曝光網民鬧爆質疑罰款雙重標準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事主不值,爭議焦點落在證件處理程序。事主聲稱,她最初出示香港身份證時,職員表示需要繳付1,000元,其後詢問她有否通行證;當她改為出示俗稱雙程證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後,最終只獲發警告信,毋須支付附加費。帖文迅速引起討論,有人質疑做法是否「針對香港人」,亦有人認為可能只是溝通不足,不應在港鐵交代前未審先判。
港鐵澄清查證紀錄才是豁免關鍵
港鐵其後澄清,職員因事主最初出示證件的簽發日期,才要求查看其他證明文件,以便核對簽發資料及查閱過往逃票紀錄;確認她沒有相關紀錄並評估情況後,遂按既定程序發出書面警告,提醒若再犯將徵收附加費。港鐵強調,乘客身份背景及所持證件種類並非決定警告或罰款的因素,前線處理符合一貫程序,並對事件造成誤解表示遺憾;同時提醒乘客使用東鐵綫頭等服務時,拍卡後應留意聲響、綠燈及屏幕顯示,確認登記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