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屋住戶近日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求救,指住所不時傳來煙味,懷疑源自樓上或樓下鄰居,令他大感困擾。帖文隨即掀起兩派激辯,有人同情事主被迫聞二手煙,亦有人直指住戶在私人單位吸煙並不違反屋邨扣分規定。當大家以為投訴便能解決問題,現行規則卻帶來一個無奈結果。
公屋住戶難忍煙味上網求助
事主表示,公屋住所附近經常飄來難聞煙味,估計有人在樓上或樓下單位內吸煙,惟未能確定實際來源,只好在群組發文求助。由於氣味會隨空氣流動進入家中,事主形容情況相當滋擾,希望其他公屋居民分享處理方法,帖文亦迅速引來大量回應。
事件曝光網民分成兩派激辯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圍繞私人空間與鄰居感受展開爭論。部分人認為住戶有權在自己單位內吸煙,事主既難以鎖定來源,也未必有理據要求屋邨扣分;另一批網民則替事主不值,分享家中長期受煙味困擾的類似經歷。有人建議使用空氣淨化機、把風扇朝窗口吹、清潔窗框、關窗或點香,嘗試減少異味進入屋內。
扣分制未涵蓋屋內吸煙成轉折
事件最終卡在規例界線:公屋住戶若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可被扣5分,兩年內累積16分更可能被終止租約;但在私人單位內吸煙並非扣分項目,事主不能單憑煙味要求向鄰居扣分。另一方面,自2026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或草本煙等另類煙用物質均屬違法,一般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若數量超出指定上限,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但相關規定並不等同禁止住戶在私人單位內吸傳統香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