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面積少於七平方米方可獲發入場券
根據房屋署最新公布公屋調遷計劃細節,申請家庭總人數不得超過9人且現居單位人均室內樓面面積必須少於7平方米,同時絕不能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針對家中有懷孕達16週或患有過度活躍症等5類特殊情況成員,只要交出有效醫療證明即可額外計作1名成員以提升居住密度指標。若租約於2016年9月17日或以前生效即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更可打破選區限制自由揀選全港各區心水單位,不過大面積單位供應數量極度有限,配額一旦用盡選樓程序便會即時結束。
群組洗版狠批中途加設多項極辣辣招
相關細節曝光後各大公屋群組隨即洗版,大批網民鬧爆當局派樓規則極度繁複且暗藏陷阱。不少街坊大呻揀樓機會每戶僅得一次,若然獲邀出席選樓當日撞正有事未能現身,房屋署絕不會另行安排時間,等同直接白白浪費難得機會. 有網民更留言怒斥相關限制太過刻薄,指出就算順利過關進入最後直路,只要家庭人數突然變動導致人均面積不再少於7平方米,隨時臨門一腳被取消資格,大嘆基層市民想改善居住環境簡直難過登天。
做錯一事恐惹官非兼面臨終止租約重罰
除了資格隨時被撤銷之外,最令一眾申請者震驚莫過於計劃背後極其嚴厲處罰機制。若然住戶連續於3次調遷計劃中無故放棄選樓 or 拒絕編配,其申請資格將會被即時凍結1年。更震撼大反轉在於審查過程,若有人企圖博懵故意隱瞞資產事實或作出虛假陳述,不但調遷夢碎,最高更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房委會明文規定有權直接終止其現有租約,最終連原本安樂窩都會被收回,隨時得不償失落得無家可歸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