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日天氣持續不穩,天文台動輒就發出暴雨警告,一眾打工仔最擔心的莫過於返工放工安排!黑雨、8號波到底使唔使返工?遲到會唔會被扣人工勤工獎?萬一途中出意外點算好?其實勞工處早有清晰指引,各位打工仔女一定要熟讀,保障自己權益,唔好俾無良僱主「搵笨」!

黑雨8號波唔使返工係常識?紅雨黃雨原來要照返!

根據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指引其實非常清晰。當天文台發出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又或是一號、三號風球時,打工仔仍需如常上班。但如果因交通受阻、水浸等問題而有實際困難,應盡快通知上司。相反,一旦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以上風球,除咗雙方協定好的「必要人員」外,僱主就不應再要求員工冒險返工!即使是必要人員,僱主亦應以安全為首要考慮,並提供安全帽等裝備,絕對唔可以「格硬嚟」!

遲到缺勤即扣勤工獎屬違法?一個情況下僱主必須出津貼!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最關心的就是薪酬問題!勞工處明確指出,因惡劣天氣而未能上班或及時復工,僱主不應扣減僱員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更加唔可以強迫員工放年假、法定假或休息日去「填數」。如果僱主要求必要人員在黑雨或8號風球等惡劣天氣下當值,就必須額外發放「當值津貼」及「交通津貼」!最關鍵的是,法例列明的「前4後4」保障,即員工在上班前或下班後4小時內,往返屋企同公司途中如果發生意外傷亡,僱主必須承擔補償責任!

黑雨落波後幾耐要返到公司?夠鐘前唔夠3個鐘即可收工!

至於打工仔最想知的「落波」後安排,指引亦有說明。在黑雨、8號風球或「極端情況」取消後,員工應在2小時內盡量返回工作崗位。不過,這裡有一個「魔鬼細節」!如果警告取消時,距離工作時間結束不足3小時,僱主就應容許僱員毋須復工,變相可以提早收工!各位打工仔下次遇到惡劣天氣,記得醒目睇時間,計清楚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