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上司爭執再搵老細理論反被爆粗鬧滾
事發在2020年,任職上海某企業的員工小彭(化名),因工作安排問題與直屬主管爆發衝突。為求解決問題,小彭決定直接找公司負責人協調,豈料協調不成,反而火上加油,雙方再度爆發激烈口角。在盛怒之下,公司負責人竟當場向小彭大喝一聲:「滾!」。聽到老闆的「指令」,小彭亦沒有猶豫,隨即轉身離開公司。但萬萬沒想到,公司在幾日後竟發出解僱通知,理由是小彭「離開崗位多日、連續曠工」,殺他一個措手不及。
公司反屈曠工炒魷一審敗訴事主不服上訴
無故被炒魷,事主小彭當然不服,先後申請勞資爭議仲裁及入稟法院,誓要為自己討回公道。然而,在一審期間,法院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老闆口中的「滾」字,等同於「滾出公司,不用再上班」的意思,因此裁定小彭在未有正式通知下不上班,已構成曠工,判公司一方勝訴。面對這個不公的判決,小彭堅持上訴,決心要將官司打到底,事件的轉捩點亦在二審中出現。
二審法官一錘定音神反轉公司須賠近16萬
案件上訴至二審,法官對於「滾」字的語意有另一番解讀。法官認為,雖然雙方對「滾」字的意思有分歧,但在事後小彭的家屬曾出面與公司溝通,並表達了小彭的復工意願,但公司方面卻從未明確要求他返回工作崗位。基於公司辭退員工的意願表達不清,因此認定其解僱行為屬於違法。最終法院判決出現驚天大逆轉,裁定公司需向小彭賠償近16萬人民幣(約17.4萬港元),還他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