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一:當睇唔到,直行直過
總有啲人,就算見到地下有錢,都會選擇視而不見,瀟灑地行過。呢類人嘅內心世界其實好豐富!第一種可能係「怕麻煩型」,佢哋會覺得,為咗嗰少少錢,要彎腰執起,仲要諗交唔交去警署,萬一係騙案陷阱點算?諗起都覺得煩!對佢哋嚟講,時間同精神遠比呢筆「意外之財」重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係佢哋嘅人生座右銘。
另一種就係比較「清高」或者有道德潔癖。佢哋覺得唔係自己嘅錢就唔應該攞,連掂都唔想掂,覺得咁樣會沾污自己。呢種人通常原則性好強,對自己有極高嘅道德要求,有時甚至會覺得執錢嘅行為本身就有啲「肉酸」。
選擇二:馬上拾起,據為己有
呢個選項相信係唔少人內心嘅魔鬼呼喚!見到錢,腎上腺素飆升,覺得係上天嘅禮物,「有橫財唔通唔發咩?」呢類人通常係機會主義者,反應快,夠果斷,相信運氣,亦都願意為咗目標冒少少風險。佢哋活在當下,認為把握眼前嘅著數先係最實際。
不過,小編喺呢度都要溫馨提示一下,呢個選項喺香港係有法律風險㗎!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拾遺不報並據為己有,係有機會干犯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為咗幾百蚊而冒上留案底嘅風險,係咪值得真係要諗清諗楚!
選擇三:拾起並交到警署
選擇咁做嘅你,恭喜你,你絕對係一個正直嘅「稀有好人」!呢個行為背後,反映咗幾種高尚情操。首先,你係一個守法嘅好公民,清楚知道拾遺不報嘅後果,選擇做正確嘅事。其次,你嘅同理心非常強,會代入失主嘅角度,「如果唔見錢嗰個係我,一定好心急!」你唔忍心見到人哋因為唔見錢而徬徨,所以願意花自己少少時間,做一件好事。
而且,做個誠實嘅人其實都有機會得到「回報」!一般嚟講,如果失物喺三個月內都無人認領,警方係會通知拾獲者,到時你就有機會可以合法、心安理得咁擁有呢筆錢啦!
心理學家點睇?「延遲滿足」能力測試
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呢個簡單嘅抉擇,其實同一場經典嘅「延遲滿足」實驗(好似小朋友忍住唔食棉花糖咁)好相似。選擇將錢據為己有嘅人,傾向追求「即時滿足」,先享受咗眼前嘅利益先算。而選擇將錢交去警署嘅人,就展現咗高度嘅「延遲滿足」能力,佢哋願意放棄眼前嘅小利,去換取更大嘅回報——可能係之後合法獲得金錢,或者係做啱事後嘅心理滿足感同社會認同。
所以話,一個簡單嘅動作,真係可以睇穿一個人嘅內心世界。咁下次喺街度見到錢,你會點揀呢?不妨靜靜雞觀察下你身邊朋友嘅反應,可能會有新發現㗎!
在香港拾到錢不交給警察會怎樣?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拾遺不報並據為己有,有機會干犯盜竊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如果把拾獲的金錢交到警署,之後可以取回嗎?
如果在指定期限內(通常為三個月)無人認領,警方會通知拾獲者前來領取。但最終決定權在警方,拾獲者有機會可以合法擁有該筆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