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移民人數大增,好友送機後,下一次相聚的時間乃是未知之數。於上年9月,一名24歲的港女為友人餞行,依依不捨之下,多買一張機票,送友人入機場禁區。日前,該名港女被判2項罪名成立,須監禁4星期並罰款$3,000 。

24歲港女入機場禁區 須監禁4星期 網民:飛埋就無事

一名24歲港女於上年9月因多買一張機票,走入機場禁區。被控一項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以及一項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於機場禁區罪,並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4星期,緩刑24個月,及罰款$3,000 。

24歲入機場禁區 監禁
(圖片來源:YouTube@HKairportofficial)

多買一張曼谷機票入禁區 再謊稱錯過航班

根據入境處,當日24歲港女於9月17日為朋友餞行,期間更多買一張曼谷機票假裝前住曼谷,進入機場禁區。然後在航班離開幾個鐘後,向入境處職員指自己因錯過了航班而要取消離境手續。

24歲入機場禁區 監禁
(圖片來源:unsplash@Amir Hanna)

被控誤導入境職員及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機場禁區

入境處職員對被告解釋存疑,再了解事件後揭被告無意離港,被控一項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以及一項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於機場禁區罪。

24歲入機場禁區 監禁
(圖片來源:香港國際機場)

任何人除非隨身攜有就有關禁區而發予他的有效通行證,或由獲發證當局授權可陪同他人進入該範圍的通行證持有人陪同,否則不得進入或留在該禁區內。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而根據《航空保安規例》,任何人除非隨身攜帶有效通行證,或由當局授權的通行證持有人陪同,否則不得進入或逗留禁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網民:咪又係陪多一個鐘

有網民就認為此舉動十分不智:「其實入埋禁區,都係陪多半個鐘左右,何必以身犯險」、「送機送到出面同入到登機閘口,有分別嗎」、「其實告佢誤導入境處職員先瀨嘢,如果我淨係話我而家唔想去你吹我唔脹」、 「錯在唔識玩程序,正常情況你都會去閘口或者airline櫃檯揾地勤,入境職員絕對覺得奇怪點解個客無聯絡地勤而直接要求清關」等。

圖片來源:YouTube@HKairportofficial 、unsplash@Amir Hanna、香港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