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OL殺人事件」發生於1997年的東京涉谷,一名OL被發現陳屍在圓山町的一所公寓內,為東京電力的企劃部經濟調査室副長渡邊泰子。而經過警方的調查後,發現渡邊泰子在案發地點跟一位認識的男子見面後,就失去蹤影,經過11日的時間才被發現她的遺體,其「白天是高級主管、晚上是性工作者」的傳奇雙重身分,以及案件發展,令這單案成為了東京知名的「東電OL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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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VM|編輯:RA|資料及圖片來源:相關機構

東電OL殺人事件

39歲的渡邊泰子原本是大公司的管理層,出身小康,有天被發現陳屍在東京涉谷區的一所公寓內。當時她正身穿藍色套裝和米色大衣,遭人勒斃,並倒臥在房間的中央位置。警方在現場發現使用過的安全套,在她的手袋中有一本筆記簿,裡面記錄著不同的人名和金額,警方猜測是死者性交易的紀錄。而現場還有一個被掏空得所剩無幾的錢包,警方初步估計兇手是為錢而殺害死者,故此,從這個方向進行搜索。

渡邊泰子(圖片來源:Youtube《アカペラ「東電OL(反原発エリート)が汚名を着せられ殺害された」 詩・曲 ほっぴの未来予想図》截圖 )
渡邊泰子(圖片來源:YouTube《アカペラ「東電OL(反原発エリート)が汚名を着せられ殺害された」 詩・曲 ほっぴの未来予想図》截圖 )

 

白天是OL 晚上是性工作者

渡邊泰子生於小康之家,父親同樣也是東京電力的職員,母親則是日本女子大學畢業,故此,渡邊泰子從小就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在父母的栽培下,她考進了日本著名學院慶應大學經濟學部,並且奪得優秀的成績,畢業後,便加入了大公司東京電力擔任企劃部經濟調査室副長,年薪過千萬日圓,可謂前途無可限量,當時被視為精英中的精英。

白天跟普通OL沒分別的渡邊泰子,在下班後,卻搖身一變成為性工作者。她下班後會穿上不同的打扮,習慣走到圓山町附近攬客,並且跟客人到附近的愛情旅館進行性交易,最後趕上尾班電車回家,然後翌日9點照常上班。這件事一直到渡邊泰子出事後才被揭發,引起了社會很大的回響。為甚麼一個社會精英、年薪過千萬日圓、相貌出眾的女子,會走上「雙面人生」的路?

事件被翻拍成電影 (圖片來源:電影《戀之罪》劇照)
事件被翻拍成電影。(圖片來源:電影《戀之罪》劇照)

或因心靈空虛而賣春 原因依然成謎

外界對於渡邊泰子的雙重身分甚感興趣,引起大家不同的猜測。有人認為渡邊泰子是因為20多歲的時候面對父親離世而大受打擊,因此患上厭食症,最後須入住醫院。即使出院後,依然感到心靈空虛,需要透過跟男人發生關係來填補內心的空虛。

而另一個説法則指出是源於工作壓力,同樣跟父親一樣任職東京電力的渡邊泰子,繼承了父親的遺願投入研究電力事業對經濟發展的範疇。不過,原來父親在生前極力反對「原子能發電」,為了完成父親的研究,渡邊泰子研究出一篇關於「指摘原子能發電危險性」的報告書。但這篇報告為她的上司帶來很大的壓力,結果高層反過來給渡邊泰子施加更大壓力,在情緒崩潰後的她,就跑去從事賣春活動。

被日本節目報導(圖片來源:日本節目《未解决事件》東電OL殺人事件的真相)
被日本節目報道。(圖片來源:日本節目《未解决事件》「東電OL殺人事件」的真相)

 

無辜鄰居被捕 坐了15年的冤獄

案發後的兩個月,警方就以強盜殺人的罪名拘捕了渡邊泰子的尼泊爾籍鄰居Govinda,他曾經跟渡邊泰子買了幾次春,也是渡邊泰子的記事簿上最後一位客人,而且他的DNA跟現場的DNA也脗合,故此,警方便認定他是兇手,雖然他不斷否認控罪,但最終也被判處無期徒刑。

年輕時的Govinda(圖片來源:joe22113@twitter)
年輕時的Govinda。(圖片來源:joe22113@Twitter)

雖然Govinda被判定有罪,但其實當時也是疑點重重:

1. 擁有不在場證據

首先Govinda擁有有力的不在場證據,雖然有目擊者聲稱看到Govinda在晚上11時半左右跟渡邊泰子一起走進公寓,可是,當時Govinda一直在千葉縣裡的印度料理店上班,中間也相距1小時以上的車程,即使十時半下班後馬上趕回去,也根本與目擊證人說的時間無法脗合。

2. 公寓的鑰匙和租金

當時Govinda被懷疑是兇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擁有事發單位的鑰匙。當時Govinda打算將該單位租下來,故此,被認定他能自由進出該單位。但其實Govinda早已經託朋友交還,同時也支付了房租,所以,絕對不會構成為錢殺害渡邊泰子。

3. 現場的DNA脗合

在案發現場找到不少跟Govinda DNA脗合的物件如體毛、體液等,故此,馬上被鎖定為嫌疑犯。不過,Govinda之前也曾經多次跟渡邊泰子在案發地點進行性交易,擁有他DNA的物件也是正常不過。假若Govinda是兇手,不處理遺體還要繼續住在遺體附近10天,不是很反常嗎?

釋放後的Govinda(圖片:KyodoNews)
被釋放後的Govinda。(圖片來源:KyodoNews)

在事情過去了的15年後,Govinda要求再度重審,這次案件終於有了不同之處 —— 他的DNA跟死者身上殘留的體毛及精液並不符合,終獲得無罪釋放並遣返尼泊爾。日本政府也因此賠償了6,800萬日圓的補償金給Govinda,可他卻表示再多的金錢,都不能換回因錯判而失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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