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在台灣、泰國等地非常流行,只要付入場費便可盡情釣蝦,然後即場烹煮來吃。不過,在台灣卻有一間釣蝦場相繼接獲客人投訴釣不到蝦,老闆翻查CCTV驚訝發現2名員工趁深夜偷蝦,而且2個月內竟偷了多達111公斤的泰國蝦,價值7萬多台幣(約1.9萬港元),蝦場老闆嬲爆怒告涉事員工。

釣蝦場被投訴冇蝦釣 老闆揭2員工偷食111公斤蝦

撰文:AY|圖片來源:蝦場facebook

(圖片來源:蝦場Facebook)
釣蝦場被投訴冇蝦釣。(圖片來源:蝦場facebook)

根據台灣媒體報道,新北市某釣蝦場的老闆前年接連被客人投訴釣不到蝦,但蝦場每日都購入150公斤泰國蝦,並會整點的時間放蝦補充。起初他以為客人釣蝦技術差,但愈來愈多客人抱怨,他便請幾位熟客幫忙留意員工有冇按時放蝦,想不到隨即有人告密,指有員工在深夜撈蝦,而且都是新鮮生猛的活蝦。

(圖片來源:蝦場Facebook)
釣蝦場老闆指每日都購入150公斤泰國蝦,並會整點的時間放蝦補充,卻愈來愈多客人抱怨,令他深感可疑。(圖片來源:蝦場facebook)

員工半夜偷撈活蝦即場食

老闆翻查CCTV驚訝發現2名員工趁半夜偷蝦,負責放蝦及清理蝦池的男員工經常在深夜撈蝦,而負責收銀補貨的女員工則在一旁觀看,二人更即場烤蝦品嘗,還把吃不完的活蝦帶走。

兩人改口 否認偷龍蝦、變賣蝦子

老闆嬲爆質問兩人,起初二人承認在2019年9月至11月期間,合共偷走111公斤活蝦。男員工更供稱還偷撈了30隻龍蝦,並全部交予方女變賣。然而,二人作供時卻改口,稱沒有變賣及偷龍蝦一事,只是貪嘴現場烤來吃掉或帶回家煮。女員工認為老闆同意員工撈池內的蝦吃,指二人最多吃到12公斤。

老闆指,每天進貨的蝦在運送途中會折損5%、約十幾台斤,但仍新鮮故可讓員工盡情吃。不過活蝦要做生意,不會讓員工任撈來吃。可是,日前當地法院採納二人將蝦吃掉沒變賣的辯解,判處監禁6個月,或繳交罰款18萬台幣(約4.9萬港元)代替入獄,並沒收他們犯罪後剩下約32公斤蝦。

老闆:沒同意員工任撈池內活蝦

老闆指,二人將111公斤蝦吃光的辯解並不合理,他指1公斤泰國蝦約20隻,若1個月吃185公斤,平均每天要吃6公斤,就是120隻,指每天進貨的蝦在運送途中會折損5%,約10幾台斤,這些蝦仍新鮮故可讓員工盡情吃,但活蝦要做生意,沒同意員工任撈池內活蝦,會再提出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