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票入場,卻要先硬食22分鐘廣告?印度海德拉巴一名33歲男子觀看晚間10時35分場次,電影延至10時52分才開播,令他凌晨3時才返到屋企,一怒之下向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訴。這22分鐘延誤,最終換來一個令戲院意想不到的代價。
晚間場次先播二十二分鐘廣告
事發於2025年6月20日,男子與朋友在晚上10時30分提早進入海德拉巴一間戲院,準備觀看10時35分場次,惟銀幕接連播放商業廣告及電影預告,直至10時52分才正式開畫。觀影時間被推遲後,男子返家時間亦受影響,最終到凌晨3時才回家;他認為戲院浪費顧客時間,遂把這宗22分鐘廣告爭議帶到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
事件曝光後消費權益爭議升溫
事件曝光後,這宗糾紛最容易觸動網民神經之處,並非單純嫌廣告太長,而是戲票列明場次時間,觀眾卻無法按時看到正片。若晚場再被延誤,散場及返家時間亦會被迫順延,對消費者而言絕非小事。事件焦點亦由「戲院播廣告是否正常」轉向「商業安排可否凌駕觀眾時間」,33歲事主選擇追究,令戲院常見做法正式接受消費權益角度審視。
業者辯稱正常營運裁決卻有反轉
戲院方面辯稱,廣告、預告及宣導片均屬正常營運內容,部分片段亦具公益性質;惟委員會引用政府規定,指出公益宣導片播放上限為2分鐘,並裁定今次延誤主要源於戲院為商業利益播放大量廣告,構成服務瑕疵及不當營商行為。業者最終須向男子支付20,000盧比精神賠償及5,000盧比訴訟費,另向地區消費者福利基金繳付50,000盧比懲罰性賠償,合計75,000盧比,22分鐘廣告最終換來一張沉重帳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