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4時許,香港某超級市場出現惹火一幕,一名男子帶同白貓入內,更把牠放進原本供顧客盛載貨品的購物籃。照片流出後,目擊者質疑貓隻四肢曾接觸街外環境,或會影響購物籃衞生。下一位顧客隨時用同一購物籃擺放食物,衞生爭議瞬間爆發。
白貓坐入購物籃直達收銀處
相中男子身穿啡色上衣、黑色短褲及拖鞋,推着購物車前往收銀處;車上購物籃內則坐着一隻穿黑色胸背帶的白貓。白貓沿途望向四周,當時店內亦有其他顧客及職員。目擊者拍下現場並上載網絡,直指即使籃內墊有物件,貓隻四肢仍可能接觸籃身,令其後使用購物籃盛載食品的顧客感到不安。
事件曝光網民群起公審飼主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其他顧客不值,留言鬧爆飼主缺乏公德心,認為購物籃主要用來擺放食品及日用品,不應直接承載寵物。部分本身有養貓狗的網民亦表明不認同行為,擔心一個人的做法令其他守規矩飼主一併受批評;另有人指出,超市應按商戶及物業管理要求,清楚處理寵物進出與購物設備衞生問題。
規例揭示寵物入場並非任意
不過,事件轉折在於香港並非一律禁止貓隻進入所有零售場所,是否准許入場,仍須視乎商戶、物業管理公司、處所用途及牌照要求。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衞生守則》列明,除指定例外情況,貓狗等活生動物不得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廚房或食物室,以免污染食物或設備。換言之,即使個別超市准許寵物入內,亦不代表飼主可任意讓寵物接觸所有區域或購物設備,今次風波最終把焦點推向超市管理與公共衞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