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含淚告別逾四十載蝴蝶邨滿載回憶舊居
這位女事主在Facebook群組發文大呻,指出一家四口昔日於屯門蝴蝶邨公屋單位共築安樂窩,兩老在該處居住四十多年,而她與胞兄在結婚搬出前亦曾度過10至20年的青春歲月。可惜好景不常,其父親於數年前撒手人寰,母親亦於今年不幸離世,遺留下來滿載溫馨回憶的舊居最終必須依例交還。事主於8月31日正式向房屋署交吉單位時感到極度崩潰,直言望見屋內所有傢俬擺設與窗外風景,雙親身影彷彿再次浮現眼前。她更慨嘆失去這間屋,猶如父母用一生心血建立的實體家園跟隨他們徹底消失,走得徹徹底底,唯有透過網絡發文抒發這份無法釋懷的沉重哀愁。
過來人湧入群組洗版留言分享交還單位哀愁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事主感到惋惜並隨即引發群組洗版,紛紛留言送上安慰與鼓勵。不少網民表示明白這種人去樓空的心痛感覺,直指父母一生最大心血其實就是一對子女,勸勉事主必須好好保重。同時亦有大批過來人分享類似心酸經歷,指出兩老離世後交出單位,感覺就像瞬間失去所有依靠,甚至連一個有溫度的避風港都徹底失去。有網民憶述自己當年同一日歸還住了30年的公屋給房屋署,隨後獲編配同邨細單位重新開始,各種充滿洋蔥的留言令整個討論區瀰漫著一片哀傷氣氛。
網民揭露房屋署嚴格規例成為事件最終結局
討論區內更有熟悉公屋運作的網民熱議戶主離世後的續租安排,揭露這場離別背後原來牽涉房屋署的嚴格規例。根據官方現行機制,公屋戶主去世後若無在生配偶,有關租約雖然可批予單位內其他認可家庭成員,但相關人士必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當中包括入息、資產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符合資格方能獲批新租約並繼承單位。換言之,由於事主與胞兄早年結婚後已經搬離,並非現有戶籍成員,加上未能符合相關審查條件,這間盛載著兩代人四十多年深厚感情的公屋單位,最終只能無奈交還房署,昔日充滿歡聲笑語的實體家園正式劃上最終句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