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0萬總經理慘被拖糧大半年
事主王男於2021年獲聘為一間主營茶葉產銷公司擔任總經理,雙方白紙黑字寫明月薪10萬元。然而自2022年起,公司每月只肯出糧4萬元,足足拖欠6萬元差額。到了2022年11月,公司以資金短缺為由縮減營運,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約,並簽署《薪資清償協議》,列明公司須於一年半內清還合共60萬元欠薪,或可按茶葉零售價兩至三折抵充欠款。王男本以為有白紙黑字保障,點知一年半期限屆滿後出面追數,老闆竟然反口話金額「唔公平」要求打折,仲堅持要用茶葉找數,一蚊現金都唔肯畀。
事主申請仲裁獲判勝訴公司不服告上法院
王男忍無可忍申請勞資仲裁,仲裁庭裁定公司須全額支付60萬元欠薪。點知公司唔認輸,竟然主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推翻仲裁結果、免除支付義務。法院審理後直接打臉老闆——法官指出清償協議有公司蓋章及負責人簽名,屬雙方真實意願,資方事後反悔並不成立。更重要嘅係,法官引用勞動法規明確指出:工資必須以法定通用貨幣發放,嚴禁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替代。換言之,以茶葉抵薪條款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法院判決公司須全額支付60萬元現金定讞。
法官直斥以物抵薪變相剝奪員工權益
法官特別點出,僱主以自家產品抵糧,本質上係將公司營運成本同滯銷庫存轉嫁畀員工,變相剝奪打工仔對薪酬自由支配嘅權利,而且實物價值容易被高估,最終受損嘅永遠係勞方。今次判決為所有打工仔敲響警鐘——無論公司開出咩條件,人工就係人工,老闆想用貨物、禮券甚至代金券代替出糧,法律上一律唔會獲得支持。事主王男堅持維權最終討回公道,亦提醒各位打工仔如遇類似情況,務必保存好勞動合約、薪資轉帳紀錄同對話紀錄等證據,及時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