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美元換160英畝背後條件曝光
時任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於1862年簽署《宅地法》,申請者須在獲批土地上興建房屋、改善土地並連續居住五年,才有機會正式取得業權。內戰退伍軍人丹尼爾·弗里曼於1863年1月1日率先提交申請,成為這段開拓史的重要人物。其後,大批家庭乘坐篷車穿越大平原,面對暴風雪、乾旱、洪水、傷寒及霍亂等威脅;缺乏木材時,他們更以草皮、地穴或焦油紙搭建居所,並靠聚落互助、自給式風車及馬拉聯合收割機艱苦維生。
開拓傳奇曝光後原住民代價惹公憤
這段歷史長期被包裝成勇氣與奮鬥的傳奇,但隨着更多舊照片及史料曝光,法案另一面亦難以迴避。大批被重新分配的土地原本屬於原住民族群,開拓浪潮令他們失去家園、獵場及水源,並被迫遷往保留區;原住民若要依據法案申請土地,更須離開所屬部族。攝影師所羅門·D·布徹留下大量宅地家庭影像,照片中的草皮屋、簡陋農具與珍貴家當,保存了開拓者的堅持,也令後世重新審視這場「美國夢」由誰承受代價。
400萬宗申請最終結局出人意料
法案推行期間約有400萬宗宅地申請,最終僅約160萬宗成功取得土地所有權,意味不少人未能熬過五年期限與惡劣環境。制度確實讓不少移民、單身女性及前奴隸擁有土地,作家勞拉·英格斯·懷德亦把開拓生活寫進作品,令相關記憶延續至今;然而,原住民長期流離失所同樣成為無法抹去的歷史傷痕。《宅地法》於1976年正式結束,最後一份土地專利則到1988年才在阿拉斯加州頒發,這場延續逾百年的土地實驗,留下的不只有圓夢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