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南安街休憩處於2026年9月15日凌晨約1時發生猥褻侵犯案,一名29歲無業男子突然從後箍住陌生女子,撫摸其胸部並企圖強吻。女子奮力反抗及高聲呼救,附近一名男途人聞聲趕至。這次及時介入,令整宗事件出現關鍵轉折。
凌晨休憩處突施襲女子奮力掙脫
案情指,被告馮浩賢當時坐在休憩處長凳,看到身穿迷你裙、素不相識的女子X經過後起色心,聲稱覺得對方吸引並想結識她。其後他突然從後箍住X頸部,再用前臂撫摸其胸部及企圖強吻;X沒有屈服,立即奮力掙扎,以膝蓋頂開被告,同時大聲呼救,設法擺脫對方控制。
案件曝光後網民鬧爆荒謬犯案理由
事件曝光後,被告以女子衣着吸引作為犯案動機的說法引起網民討論,不少焦點落在他把個人慾望凌駕他人意願及人身安全之上。女子只是凌晨途經公眾地方,卻無故遭陌生人箍頸及非禮,案情亦再次帶出明確界線:任何衣着或外表均不代表同意,更不能成為侵犯他人的藉口。
健身室途人聞呼救出手結局曝光
關鍵時刻,一名剛離開健身室的男途人聽到呼救聲,隨即上前阻止並報警,被告最終當場被捕。案件於9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浩賢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裁判官林子康指出案情嚴重,雖然被告沒有案底,但事發時夜闌人靜,若非途人相助,後果堪虞,最終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