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歲男網民在Dcard發文,反對把汐止、三峽、深坑祖產交由從未與夫婦同住的十二歲女孩繼承;提出把女兒轉給兩人的,正是太太的妹妹,對方更表明孩子毋須搬來同住。他接受認作契女,卻質疑女孩親生父母仍在,此刻轉換關係並不合理。

事主指祖產世代相傳 不接受未曾同住孩子繼承

事主交代,自己在汐止、三峽及深坑持有多處祖產,這些物業已經傳了好幾代,他不接受最終由一個從未與兩夫婦生活的孩子繼承。他亦劃下界線:認作契女、平日多加照顧都可以,但女孩的親生父母仍然健在,他看不出有過繼的需要。

妻妹稱物業保險無繼承人 建議轉女但毋須同住

事主與太太結婚多年沒有子女,兩人原打算退休後享受二人世界。太太的妹妹提出把十二歲女兒轉給夫婦,理由是擔心兩人的物業及保險沒有繼承人,最終可能被政府取走;她同時表明,孩子毋須搬來與夫婦同住。事主對此感到困惑,亦不認同這個安排。

夫婦物業分布曝光 太太堅持收養稱妹妹為大家好

物業方面,事主在大阪有一個單位,在汐止、三峽、深坑另持有多處祖產;太太在永和及嘉義各有一個單位,妻妹本身亦已分得部分家產。太太認同妹妹的建議,多次催促辦理正式收養;事主提出找律師立遺囑,她仍稱「妹妹也是為我們好」,夫婦爭執不斷。

網民質疑重男輕女 建議立遺囑並提醒繼承風險

有網民指妻妹覬覦事主的物業,批評做法難看;亦有人質問她為何把兒子留在身邊、卻把女兒送走,認為這是重男輕女。另有網民建議夫婦趁在世時花掉財產,餘款捐給慈善機構,或立遺囑代替收養;有人提醒,正式收養可能改變繼承關係,對持有祖產的事主影響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