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港讀碩士約一個月的媽媽,7日乘搭東鐵線時疑因趕車漏拍頭等車資,查票期間一度被告知登記身份證或需繳付1,000元。她強調並非蓄意逃票,最終竟獲發警告信兼免罰,證件相關說法隨即引爆公平爭議。事件真正轉折並非單憑她出示哪一款證件。

趕車漏拍頭等補票職員要求落車登記

女事主在網上分享,當日下課後因與朋友交談耽誤時間,其後戴着耳機匆忙趕車,自以為已完成拍卡便登上東鐵線頭等車廂。職員查票時發現系統未有補付頭等車資紀錄,遂要求她下車登記資料。事主表示只記得自己曾拍卡,卻沒有確認交易是否成功,又提出可翻查閉路電視及解釋平日經常乘搭頭等車廂,強調今次並非刻意逃票。職員其後提到首次個案可作警告處理,但當她取出身份證時,對方稱若以該證件登記便要繳付1,000元,並再詢問她有否通行證。

免罰安排曝光網民質疑查票標準不一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事主捏一把汗,同時將矛頭指向查票安排,質疑是否因乘客出示不同證件而出現不一樣結果。有人認為拍卡設備若未能成功感應,責任不應全由乘客承擔;亦有人追問旅客是否可獲一次免罰機會,更有人對「身份證或要罰款但通行證可獲警告」這個觀感表示不解。女事主最終簽署書面警告後離開,沒有被徵收附加費,惟整段經歷在網上發酵,令外界關注港鐵查票程序是否一致。

港鐵解釋查核紀錄揭最終免罰原因

港鐵回覆指,職員當時留意到事主最初出示證件的簽發日期,因此要求查看其他證明文件,目的是核對過往逃票紀錄,而非按乘客背景或證件種類決定是否罰款。公司表示,職員翻查資料並確認事主沒有逃票前科後,按既定程序發出書面警告,同時提醒若再次違規便會按程序徵收附加費;相關處理符合一貫做法。港鐵亦對過程引起誤解表示遺憾,重申持有身份證還是通行證,並非判定警告或罰款的準則,為這場「證件決定待遇」風波補上關鍵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