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售貨員湯景恒被指在港鐵車廂及深水埗站月台,先後向兩名女乘客作出猥褻侵犯,合共面對3項非禮罪。被告認罪後,法庭審閱報告並考慮其悔意,最終判罰結果同時涉及監禁及金錢處分。

同日三度侵犯兩名女乘客

案情指,報稱售貨員的湯景恒於2026年7月5日犯案,其中兩次在港鐵深水埗站月台猥褻侵犯女子X及女子Y,另一次則發生於太子站的列車車廂內,受害人為女子X。44歲被告其後被控3項非禮罪,案件編號為WKCC 3182/2026,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判刑消息曝光引起量刑關注

事件曝光後,案件如何判刑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尤其被告在同一日涉及兩個港鐵地點及兩名女乘客,合共承認3項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處理判刑時,審視相關報告內容;由於資料顯示被告表現正面,並已就事件展現悔意,這些因素亦被納入量刑考慮。

法官勸告求醫再揭最終判決

案件於2026年9月29日判刑,蘇文隆勸勉被告自行求醫,同時嚴正告誡他不可再次犯案。綜合控罪與報告內容後,法庭最終判處湯景恒監禁3星期,另須繳付1.5萬港元罰款,為這宗涉及港鐵車廂及月台的非禮案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