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硬食天價罰款最高判罰三百四十五萬
這項源於打擊公共援助詐騙法新規定將推銷電話機制由以往拒接登記徹底轉為先徵同意制度。以往消費者需要自行登記拒接來電名單才能避免滋擾,如今企業必須先取得消費者明確且可撤銷同意方可致電推銷,原有拒接來電服務亦會同步終止。若然企業未經同意致電推銷即屬違法,最高可被重罰三十七萬五千歐元,折合約港幣三百四十五萬元,至於違規個人最高亦可被罰款七萬五千歐元。
網民鬧爆專欺負弱勢社群最高面臨五年監禁
嚴苛法例曝光後隨即引起群組洗版熱議,大批網民鬧爆以往專門針對長者或弱勢社群進行詐騙性商業推銷者行為極度可恥,紛紛大力支持加重刑罰。根據新法例指引,若果推銷案件涉及濫用弱勢人士,當局會將罰款上限大幅提升至五十萬歐元,折合高達港幣四百六十一萬元。違規者更極有可能面臨長達五年監禁,相比現行三年刑期明顯大幅加重,網民普遍認為這種重槌出擊手法才能有效保障大眾免受滋擾。
執法機制迎來大反轉三種豁免情況隨之曝光
雖然法規看似毫無破綻,但執法機制與實際操作卻迎來意想不到大反轉。原來新例仍保留三種例外情況,包括涉及現有合約關係來電、報章雜誌訂閱推銷以及消費者主動要求聯絡情況,這些推銷依然合法。另外法國憲法委員會早前就電訊商訴訟作出裁決,裁定同一違規行為不可同時被多個監管機構重複處罰。這項違憲條文要到二零二七年十月底才會正式失效,雖然不會影響新例如期生效,但無疑為未來執法行動增添不少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