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約40個配水庫巡查紀錄被揭造假,45歲工程公司董事劉浩基承認串謀詐騙約240萬元服務費,早前已被判監21個月。案件今日(21日)再有進展,區域法院批准廉署申請充公犯罪得益,逾期未辦更要面對另一項沉重後果。

約四十個配水庫巡查紀錄造假經過

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明興水務渠務工程有限公司獲水務署批出兩份定期合約,負責新界東水務設施相關工程,再將區內約40個配水庫巡查工作分判予竣才工程有限公司。水務署要求指定數量的3人隊伍每日巡查,並提交報告及現場照片;惟竣才唯一董事兼股東劉浩基指示員工拍攝設施後,更改照片日期及時間,營造不同日子到場巡查的假象,同時製作虛假值勤紀錄,聲稱每日均有3人小組按規定執勤。

二百四十萬元服務費成案件關注焦點

事件曝光後,案件最受關注之處,正是虛假報告不只涉及紙面紀錄,更成功令水務署批出約240萬元服務費。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揭發竣才在案發期間未有按照規定完成相關巡查;涉案照片卻經修改拍攝時間,再配合每日報告及值勤紀錄提交,令整套資料看似符合要求。劉浩基其後承認一項普通法下的串謀詐騙罪,早前被判監21個月。

認罪入獄後再遭充公限期內須付款

案情其後迎來轉折,刑期並非事件終點。控方在判刑前按《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追討犯罪得益,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考慮案情及劉浩基可變現資產後,今日頒令充公68萬元。劉浩基須在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否則可被加刑20個月;廉署亦表示,執行處追贓辦公室會繼續透過申請充公令,剝奪涉及貪污及相關罪行人士取得的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