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長近日在社交平台發帖,指兒子的小學中文造句功課寫上「在廚房裏煮飯」,被老師以「剔交叉」評為半對半錯,並用紅筆寫上「做」字,示意「做飯」才是最正確寫法。家長慨嘆,現已不懂如何教兒子做中文功課。
「煮」只屬其中一種烹調方式 「做飯」涵蓋較廣
工作紙要求學生就「在某地點做出某種事情」造短句,有網民由此理解老師的思路,「煮」只涉及蒸、炆、燉、焗等其中一種烹調方式,「做飯」的「做」涵蓋各種烹調方式,故答「做飯」較合理。惟香港約定俗成下,「煮飯」已包括以各種方式烹調食物。
網民指「做飯」屬普通話書面語 並舉古籍質疑「煮」也要改
有網民從地區用語爭論,指「做飯」屬普通話書面語,「煮飯」才是粵語書面語,除非是普通話課,否則在粵語地區用「煮飯」較正確。亦有人舉曹植《七步詩》與李漁《閒情偶寄》的詩文,質疑「煮」字沿用已久,是否也要改掉。
有網民以舊日小學經驗反駁「做飯」屬內地用語
不過,亦有網民以自身經驗反駁,稱七十、八十年代讀小學時,老師已經教「做飯」。有人表示自己香港出世長大、讀普通學校、家中無人講普通話,圖書館借來的書和學校課文全部寫「做飯」。亦有人反問,大家是否過於敏感。
有留言以球證比喻評分尺度 原帖已刪惟照片續流傳
爭論之外,有留言把老師比作球場上的球證,指球證負責執法、判定對錯,學生想拿到分數就要適應其執法尺度。至於事件本身,原帖現時已被刪除,但工作紙照片仍在facebook群組及Instagram等平台流傳,繼續引起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