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接近早上8時,一名父親帶着2名身穿校服的男童在北角趕返學,未有前往附近交通燈過路處,反而從「黃格仔」旁橫過馬路。3人一度與駛至的私家車非常接近,一個關鍵反應才令驚險場面未有演變成碰撞。

父親拖買餸車領兩童冒險橫過馬路

車cam片段顯示,涉事私家車沿百福道準備轉入健康中街,前方車輛轉彎後,一名男子手持書包兼拉着載有另一個書包的買餸車,身後跟着2名男童。3人站在馬路中央近「黃格仔」位置,其後直接向對面行人路前進,與迎面駛至的私家車距離極近,現場不遠處其實設有交通燈控制的行人過路處。

影片曝光後網民群起炮轟父親做法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2名男童擔心,紛紛批評涉事父親把孩子帶進危險路況,更質疑這種過路方式會向小朋友作出錯誤示範。上載影片的網民亦慨嘆,該名父親並非首次以相同方式帶兒子過路;相關畫面隨即引起熱議,不少留言將焦點放在家長身教及兒童道路安全之上。

司機及時減速避過碰撞惟或涉違例

幸好私家車司機及時減速,最終沒有撞到3人,其後如常轉彎駛離,事件未釀成交通意外。不過,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9條,行人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15米範圍內,必須使用該處橫過馬路;如無合理辯解而違反規定,可被判罰款2,000港元,涉事父親的過路行為因而可能涉及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