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屋住戶為慳室內空間,打算把鞋放在鐵閘與大門之間,卻擔心做法可能違規。網民普遍認為只要物件留在鐵閘範圍內並無阻礙公共地方,空間便可自行使用,但有人提出改裝鐵閘後,事件隨即牽出房署3類裝置限制。看似簡單一招慳位,改錯一步甚至可能影響租約。
公屋戶想善用玄關擺鞋慳位
事主在網上群組發文求教,表示希望利用鐵閘與單位大門之間的玄關位置擺鞋,省卻在屋內放置鞋櫃。雖然構思能騰出室內空間,但傳統鐵閘開關時需要一定位置,地台一旦放滿鞋,便可能撞到鞋隻或阻礙住戶出入,令這個慳位方法出現實際難題。
帖文曝光網民一面倒拆解界線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事主拆解空間界線,多數人認為鐵閘以內屬單位範圍,只要沒有佔用或影響公共地方,住戶便可按需要運用;亦有人以放雪櫃、打邊爐作誇張例子,形容空間足夠便問題不大。討論其後集中在開閘撞鞋的隱憂,有網民提出把傳統鐵閘換成沿路軌開合的「趟閘」,藉此釋放玄關地台位置。
趟閘看似解困改裝前先過房署一關
不過,換閘並非住戶想改便改。按房委會分類,防盜鐵閘屬乙類裝置,更換前須向房署遞交書面申請並取得批准;室內油漆、客飯廳及房間地磚、廚櫃、花灑與水龍頭等則屬丙類,可按個人需要改動。至於主力牆、隔火門、橫樑、單位大門、廚房門、隔音窗、廚廁間隔牆、糞渠、地台去水及住戶門牌等甲類裝置均不可擅自更改,違規住戶可能被要求還原,嚴重情況更可遭終止租約;因此玄關擺鞋本身與改裝鐵閘屬兩回事,動工前必須先看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