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陳茂波於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向市民分階段派發合共5,000元電子消費券,並預計約720萬人受惠,涉款約360億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8日)公布登記及發放細節。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unsplash、iStock|原文刊於:經濟一週

申請日期

7月4日(星期日)開始登記;8月14日截止

申請途徑

政府正設立中央登記系統,合資格人士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並選擇支付工具,以及填寫賬號。政府亦接受書面表格。

指定營運商

  1. AlipayHK|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2. Tap&Go|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3. WeChat Pay HK|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4. 八達通|領取方法:可於設於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7-Eleven、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所布分店、八達通服務站、或經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

分階段發放及使用期限

AlipayHK、Tap&Go及WeChat Pay HK:

分兩期發放,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3000元,可合併使用,最長有效期五個月。

首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登記期首兩週內完成的電子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8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0月1日
  • 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第二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在兩週後才完成的電子登記;或以書面形式遞交的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9月1日 廣告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1月1日
  • 到期日:2022年1月31日

八達通:

分三期發放,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2000元、第三期1000元。首兩期最長有七個月的使用期,待首兩期4000元用完後,才可獲第三期。

首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登記期首兩週內完成的電子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8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10月1日
  • 如能在11月30日或之前用盡首兩期共4000元的消費券,便可在12月16日獲發第三期、$1000的消費券

第二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在兩週後才完成的電子登記;或以書面形式遞交的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9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1月1日
  • 如能在12月31日或之前用盡首兩期共4000元的消費券,便可在明年1月16日獲發第三期、$1000的消費券

9種不適用範圍

  1. 政府收費
  2. 公共收費
  3. 公共機構收費
  4. 教育開支
  5. 金融產品或服務
  6. 捐款
  7. 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8. P2P(個人對個人)支付
  9. 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