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台灣】今日(5月12日)影帝黃秋生在facebook專頁表示身在台灣,並分享相片:「人在臺灣。隔離十四天。自得其樂。」結果引來了大批粉絲在下面留言,其中有人問他是否準備「入籍台灣」,結果得到了親自回覆,並引起了網民積極討論。就以上事件,台灣媒體《三立新聞》也向台灣移民署查詢港人移台的條件。

撰文:Yuen |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

延伸閱讀:5大方法移民台灣 申請門檻及資產一覽

黃秋生計劃移民台灣?

早於昨日(5月11日),影帝黃秋生已在facebook專頁分享自己身在香港國際機場,並指:「成個機場,鬼影都唔多隻,百年難遇呀真係。」只是當時網民也未有發現他的目的地是台灣,直至有一班台灣粉絲叫黃大哥來台,他親自回覆「在馬上」!

【移民台灣】黃秋生覆網民準備入籍台灣!台灣移民署:港人可3大方式移台!
香港國際機場空無一人。(圖片來源:黃秋生Anthony Perry fb)

後來(今日)他再次分享照片:「人在臺灣。隔離十四天。自得其樂。」隨即吸引了一大班台灣粉絲留言:「台灣歡迎你!」「台灣歡迎您,永遠的住下去吧!」

【移民台灣】黃秋生覆網民準備入籍台灣!台灣移民署:港人可3大方式移台!
分享自己人在台灣。(圖片來源:黃秋生Anthony Perry fb)

其中一名網民叫黃大哥「入籍台灣吧」!結果他親自回覆說:「準備中。」結果引來了極大反應。隨即台媒開始追溯黃秋生與台灣的緣分,發現他早在數十年前已與朋友在台合資開了一間酒吧叫做4PLUS,地點位於台北市樂利路,而且他不時會在酒吧出現。黃秋生對於台灣的熱愛,令到移民台灣之說更加似層層。

【移民台灣】黃秋生覆網民準備入籍台灣!台灣移民署:港人可3大方式移台!
回覆引起了大量網民爆likes。(圖片來源:黃秋生Anthony Perry fb)

最新狀況是指「無法透露太多」。不過,有大批網民推測他是因香港政治與社會動盪不安有關。就以上狀況,他經常發表個人意見,而他回應網民也表示:「感受到台灣自由民主的空氣。」

但有媒體已爆料他來台的目的是「準備拍戲」,而現在大量粉絲只好奇「他能否成功移民台灣」?

【移民台灣】黃秋生覆網民準備入籍台灣!台灣移民署:港人可3大方式移台!
之後他並冇再透露更多了。(圖片來源:黃秋生Anthony Perry fb)

台灣移民署:港人可以3大方式移台!

《三立新聞》向台灣移民署查詢,原來他們暫時並沒有收到黃秋生入籍台灣的申請個案。不過黃秋生有望成為台灣人,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各款規定,香港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移民,並住滿1年(1年內可出境30日)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270日以上,便有望入籍。
1)依親居留
2)特殊成就
3)投資移民

台灣內政部移民局指港人有3大方式移居台灣。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指港人可以3大方式移民台灣。

黃秋生最能以特殊成就入籍

台灣內政部分享「香港澳門專業人士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資格審查表」,對於香港演藝專業人員的標準是「對台灣香港電影事業有卓越的貢獻,或曾經獲得台灣金馬獎及其他著名國際影展獎項之電影界人士」都可以申請在台居留。對於影帝黃秋生絕對超班,因為他曾榮獲過5次金像獎、3次金馬獎。他可透過文化領域有特殊成就申請居留。

黃秋生多次獲得演員的獎項,對亞洲電影業作出重大貢獻。
黃秋生多次獲得演員獎項,對亞洲電影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除了電影人士,以文化領域留台的條件還有其他專業技術能力,例如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都能申請。

台灣的移民門檻不算太高。
台灣的移民門檻不算太高。

最簡單方法:投資移民台灣

有錢能使鬼推磨!其實編輯早前都有分享《【移民台灣2020】4大方法移居台灣 申請門檻及資產一覽》。當中提到移民台灣還有2個方法:投資移民及創業移民。若選擇投資移民,可以在台灣設立公司、購買公司,或投資現有公司,創立資金額600萬新台幣以上,折合約155萬港幣,就可以得到居留證。在得到居留證後1年內離開台灣的時間要少於30日,或連續2年內每年在台住滿270日,就可以申請定居證,合法連續居留 5 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可申請永久居留。

(圖: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圖: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創業移民更平:12萬起可入場

創業移民是另一個移民台灣的方法,需要的資產相對投資移民少,主要對象係想長期做生意的港澳人。開立公司的創業基金最低要求50萬元新台幣,折合約12萬港元,即時就可以攞到創業家簽證,之後每年要通過營業額、費用、聘用當地員工數量等數字上的核查。公司營運滿5年,當中每年居住滿183日,可申請永久居留。以個人身分申請創業移民,除咗基本具備高中或以上學歷,亦要符合以下5項條件其中1項:

  • 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際性募捐平台籌資新台幣200萬元(約50萬港元)以上者。
  • 已獲同意進駐政府認定之新業園區或育成機構者。
  • 取得國內外專利權者。
  • 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計劃通過者。
  • 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事業認定原則」化事業,擔任該事業負責人並投資新台幣100萬元(約25萬港元)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