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上班時間出名長,很少再有固定朝 9 晚 6 的工作優厚條件,而且未計加班!但上班時間長,未必能會提高工作效率,反而會令 打工仔 工作效率下降。

撰文:肥比(原文刊於《經濟一週》)

英國公司 HSS Hire,訪問了 2,000 位上班族,發現打工仔自感「一星期工作之中只有 3 日」是最有效率,如果天氣太熱,2.5 日工作天會更有效率!

在整個星期,周二通常最高效率,周五則最低效率,皆因一至四已經很辛苦,星期五已提不起勁。

而一日之中,以早上 10 點 23 分是最精神時間,既然如此,不如叫老闆延遲上班時間。而下午 2 點 02 分最冇效率,因為剛食完午飯,有睡意。

另外,上班族承認上班有 15 分鐘跟同事閒聊、14 分鐘上網、8 分鐘沖茶沖咖啡。加加減減後,平均 1 日真正工作時間是 4 小時 25 分鐘,天氣熱就會減至 3 小時 49 分鐘

英國公司 HSS Hire就綜合出「影響工作效率的10大因素」:

01 |  睡眠不足
02 | 辦公室太熱
03 | 同事不斷跟你聊天
04 | 電腦問題
05 | 辦公室太吵雜
06 | 工作沉悶
07 | 私人事務繁忙
08 | 肚子太餓
09 | 辦公室太冷
10 | 前一晚酒喝得太多

唔知各位老闆睇完呢篇文又有咩睇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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